|
兴办外商投资企业程序
2004-06-21 15:51
兴办外商投资企业程序
一、兴办合资合作企业的程序:
1、与外商洽谈时须索取外商证件、资料1—5项。
2、外商洽谈项目签订意向书或直接签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3、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计划局(技改项目向工业局)申报立项。
4、持立项批文、名称登记与外商订阅合同、章程。
5、持可行性报告、立项批文到技术监督局输企业法人代码证书。
6、持上述所有材料及中方所有证明材料向外经贸部门申报批准证书,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。
7、上述材料一式十五份。
二、兴办外资企业的程序:
1、外商证件、资料1—5项(个人投资者可不用商业登记证)
2、持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,向外经贸部门申报立项,申领外资历企业表格。
3、持立项批文向工商部门申报名称登记。
4、持可行性报告、立项批文到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。
5、持上述材料和公司章程向外经贸部门申报批准成立公司,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。
[回主页] |